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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中国乐器网 时间:2017-06-09 点击:

  长春大学是省属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设有20个教学院部,50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美术创作、音乐表演、教育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范围 

  美术专业: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江西、陕西、福建、广西、吉林(吉林籍考生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

  音乐专业:山东、山西、河北、河南、江苏、江西、吉林。

  三、学制层次 

  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本科,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招收美声、民族方向考生。

  器乐方向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钢琴、唢呐、二胡、打击乐考生。

  流行音乐方向专业招收吉他、贝斯、键盘(钢琴、手风琴)、鼓、萨克斯、民乐及流行演唱考生,民乐考生入学后主修吉它、键盘、贝斯、鼓四大流行乐件。

  歌舞方向招收有一定舞蹈及演唱基础的考生。

  音乐学专业招收有声乐、钢琴及其他乐器基础的考生。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如本省有艺术类专业联考,则必须参加专业联考且专业联考成绩达到本省合格线,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报名及考试。

  五、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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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生办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