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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音乐史学研讨会将于11月26日在上音举行

文章来源:中国乐器网 时间:2010-12-11 点击:

  上海音乐学院在今年的音乐学学术周中将举行一场《唐·宋音乐史学研讨会》,这是继我院唐代专题国际学术研讨会(2005、2008、2009)与宋代音乐学术研讨会(2009)后的一次组合两个断代史进行的音乐现象研讨会。这是一次小型、高端的学术会议,力邀全国著名学者出席,会议从乐律学、古谱学、音乐文献学、乐器学及音乐制度等多视角展开全面、深入的探究,期待澄清两个断代史中的一些音乐现象。参会专家与发言内容如下。会议将在11月26日上海音乐学院举行,欢迎全国各地有兴趣的学人们参加。这次会议不收会费,参会者食宿自理。

  日程安排:/news/news_6383.html

  一、唐代音乐相关学者与发言课题

  1,赵维平:上海音乐学院教授

  题目:《唐乐在日本的历史变迁一一从催马乐的发展轨迹观其历史流变》

  内容提要:日本传承至今的大量古代音乐被认为是“活着的博物馆”,其实不然,它们在历史的传承中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它们大部分接受中国的唐乐或高丽乐而后逐渐日本化。那么,中国的唐乐传到日本后发生了什么变化,怎么变的?本文将以平安时期日本历史上出现的声乐体裁催马乐的节拍发展变迁为考察对象,以原始记载的古谱为依据,从平安至镰仓时期三、四百年的历史发展脉络中观其日本化的轨迹。

  2,陈应时:上海音乐学院教授

  题目:《苏祗婆传授的龟兹乐律》

  内容提要:据《隋书·音乐志》记载,出身于龟兹音乐世家的苏祗婆,在周武帝(561~578)时随突厥皇后来到了中原后,曾接受过中原著名音乐家郑译(540~591)的咨询,在这一过程中,苏祗婆不但教郑译演奏龟兹琵琶,而且还向他传授了包括龟兹音阶和西域七调、五旦在内的龟兹乐律。其所传的西域七调曾对后来中原燕乐二十八调的形成产生影响,现今的工尺七调也可说是西域七调序列的遗存。

  3,李玫: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研究员

  题目《燕乐二十八调调名与律吕名错位的原因》

  内容提要:关于燕乐二十八调调名,《新唐书•乐志》云:“有与律吕同名,而声不近雅者”。《宋史•乐志》云:“若此夹钟宫谓之中吕宫、林钟宫谓之南吕宫者”。这两则文献中说的都是以律吕命名的调名与所在均的律名不符。这个现象是在历史中形成的,它不是错误。在以往的研究中,由于没有对这个小小的枝节问题做一个梳理,因此容易引起误解,甚至以为唐宋乐调传统也不一致了。余意在对这个问题进行辨正。

  4,郑荣达:武汉音乐学院教授

  题目:《唐代音乐宫调理论流变》

  内容提要:唐朝建立初期,在发展音乐文化方面,除全盘继承由隋朝形成的九部乐外,采取了更为开方的文化政策。在宫廷音乐中,除吸收了周边的夷乐外(包括其它少数民族音乐),随着中外文化交流,也有不少境外音乐充实到其中。外来音乐与本民族音乐的交融并蓄,丰富了唐代乐府的音乐内容,但外来音乐的引进,不仅同时会引进相应的乐器,也会对中国古代乐、律的形态和理论产生深远的影响。唐在开元盛世时期,音乐正处于“六代之乐,华夷交错”的阶段,为适应来自于“损益不同”国家的乐、律需求,乐律制度的改革和理论的调整,是产生俗乐宫调体系的必然结果。本文就俗乐体系成立前后宫调存在状况的比较为切入点,主要就角调地位和功能的变异,以及中管调产生的必然结果等理论的发展问题进行探讨。

  二、宋代音乐相关学者与发言课题

  1,洛秦:上海音乐学院教授

  题目:《宋代音乐研究的结构问题探讨》

  内容提要:
  1) 宋代音乐编年史的写作一一“碎片”史料梳理与历史“重构”的叙事
  2) 宋代在音乐历史上的转型再认识一一从崇雅至兴俗的“二次转型”思考
  3) 宋代音乐研究的“核心补遗”一一乐论材料的整理与思想研究的关注
  宋代音乐研究的结构思考一一以思想研究为核心,展开纵向的编年体写作与横向的转型。

  2,李方元:西南大学音乐学院教授

  题目:《音乐史中的叙事与分析——对音乐历史研究的思考》

  内容提要:本文聚焦音乐史研究中的叙事与分析,讨论其中几个问题。音乐史是一种历史的叙事。它涉及两个核心要素:时间与故事。时间,将从纵向面对不同的音乐资料加以组合,而故事,则是将不同的事件从横向面加以组合。从文本叙事角度讲,所谓的时间,反映出来的有“历史时间”与“叙事时间”之别,有音乐的“事件”与“情节”的之分。同时,还有人物、行为、活动与音乐的各种关联,并形成不同的互动。可见,历史研究中的“叙述”具有明显的“时间化”和“情节化”取向。而“分析”,则具有另外一些品质,即“非时序化”和“再逻辑化”倾向。因历史资料与现象的错综复杂,消隐时间因素,而凸显事件关联,以及音乐内在关联,是音乐史研究解析历史的一种常见方式,它的一个结果是与历史叙述的时间化与情节化形成一定的对立与冲突,同时也构成历史研究的张力与合力。

  3,项阳: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研究员

  题目:《地方官府用乐机构和在籍官属乐人承载的意义》

  内容提要:我在《轮值轮训制一一中国传统音乐主脉传承之所在》一文中论证了一个现象,即唐典记载在这种制度下以长安都城为中心一千五百里路内外在籍官属乐人从幼年被征调到京师习艺,十五年的时间内学就一身本领,其中部分人留在宫廷与京师,另一部分则回到地方官府,从而保证了自上而下在音乐本体中心特征(律调谱器曲)上主导脉络层面显现的相通、一致性。这里首先是从地方官府中征调,其次是学成的回归。应该明确从地方官府中被征调的对象应该是为在籍的官属乐人,习艺十数载,一部分人回到地方官府中依旧是为在籍者,如此导引出地方官府中在籍乐人的管理和使用等诸多问题。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如何认知宫廷与民间。既往常常将其作为两极,即除了宫廷就是民间,这样认知导致了我们对音乐史许多问题的把握上出现偏差。

  既往研究中常常只是对宫廷乐制进行梳理,忽略了或称在头脑中缺乏国家制度下整体感的认知,这样就把国家制度的执行范围仅限于宫廷。如果是专题研究宫廷附加京师的用乐制度无可厚非,但仅限于此则反映出学术视野的局限。对于传统乐文化的认知,如果忽略了音乐形态必须有活态传承,忽略了作为国家体制下各级地方官府必须依制使用礼乐与俗乐则是一种研究理念缺失。如果将宫廷之外的用乐全部归入“民间范畴”,显然是对国家体制下的用乐缺乏整体把握。本文刻意强调国家用乐体系中礼乐与俗乐两大门类其主流形态以制度与功能为保障,在各级地方官府中须普遍性地设置相关机构以为支撑,从而形成国家意义上用乐的体系化。宫廷用乐虽然具有特殊性,但作为国家意义上考量,其地方官府所用礼乐与俗乐在相当程度上必然保持与中央政府的相通、一致性,地方官府所辖官属乐人在为官府服务的同时也服务于社会,如此形成“国家在场”的体系内传承、面向社会传播,用乐主导层面的有序;正是地方官府中用乐机构诸如府县教坊、州府教坊、诸州散乐、乐营、衙前乐的普遍存在,这些机构形成网络化的同时,亦将各地民间的东西加以吸纳并融入体系之中,进而经过规范由这个体系反播全国。抓住地方官府用乐机构和用乐承载的环节,可以扩展既往研究的领域,并对既往不能够有效解释的问题重新认知,这就是我们在宫廷与民间之间把握地方官府用乐机构及在籍官属乐人用乐承载的意义。

  4,李幼平:武汉音乐学院教授

  题目:《兴于礼立于学成于乐一一关于赵宋时期编钟理论和实践的疏理与审思》

  内容摘要:钟鼎之器构成了西周礼乐文明的物质基础。伴随着中华礼乐文化的兴衰,青铜编钟在两千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既形成了自己相对稳定的文化传统,同时,在不同历史时期各具特色的社会背景之下,也不乏特色闪现的耀眼灵光。作为中国历史上复古思潮盛行并达到高峰时段的时期之一,赵宋王朝试图恢复、重建礼乐制度的追求,为收集、整理、研究古代编钟,尤其是制作青铜乐钟,提供了重要的政治条件与社会基础,进而也将中国传统编钟的发展与兴盛,推向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有宋一代,金石古器收藏盛兴,有识之士或著录、或摹写、或考释、或评述。金石学的极盛,使赵宋礼乐制度的重建,包括青铜编钟的铸制,有了更为坚实的学术基础与史料保证。同时,随着科学的进步和金石学研究的深入,先秦编钟所具有的科学原理与音响特性,开始被当时的科学家、音乐学家所关注与发现。赵宋编钟所标示的历史新阶段,建立于代表当时时代水平的学术研究基础之上!改乐铸钟、声中新律,无论编钟是承继传统、恢复合瓦型结构,还是一钟一音、“其声各中本律”而显示其时代特征,赵宋时期关于青铜编钟的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始终将编钟的音乐性能问题置于重要位置,力图在礼与乐之间寻求契合、寻找统一。假如说赵宋编钟代表了中国传统青铜编钟历史的新阶段,那么,这一认识的形成,应该说正是赵宋编钟所期望的、与社会音乐实践相结合之文化追求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