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乐器网讯:1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颁牌仪式在文化部举行,北京市珐琅厂等41家企业和单位被授予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称号。乐器行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疏附县吾库萨克乡热合曼·阿布都拉传习所—民族乐器制作技艺(维吾尔族乐器制作技艺)名列其中。
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赵少华,副部长王文章,部长助理、人事司司长高树勋等出席仪式,并为入选首批示范基地的企业和单位颁发了牌匾。
赵少华指出,近年来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文化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身特点和内在规律,积极探索科学的保护方式和方法,对生存状态濒危和传承困难的代表性项目,提出了抢救性保护的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提出了整体性保护的方式;对部分具有生产性质和特点的代表性项目,提出了生产性保护的方式。生产性保护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传承发展的特定规律,不仅可以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生命力和活力,也能够帮助各地的传承人和群众获得收益,提高传承的积极性,培养更多的后继人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奠定深厚的、持久的基础。
王文章在颁牌仪式上宣读了《文化部关于公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高树勋主持颁牌仪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目前,这一保护方式主要是在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实施。为了树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典型、引导探索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具体做法和有益经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2011年,文化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经过专家初评、逐项实地考察、评审委员会审议、公示等程序,文化部于2011年10月31日命名公布了41家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今年2月,文化部将制定印发《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概念、意义、原则、措施、工作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为科学开展生产性保护工作提供指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疏附县吾库萨克乡热合曼·阿布都拉传习所——民族乐器制作技艺 (维吾尔族乐器制作技艺)在生产过程中,坚持维吾尔民族乐器制作的传统原料、制作工具和传统制作工序。传习所积极开展传统技艺传承培训工作。在经营方面,采取“基地+农户”的形式,对个体作坊资源进行整合。积极推动民族传统技艺与旅游相结合,研发旅游纪念品,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