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4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不含自选综合科目),其余为C等(含)以上,并符合我校德育类、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特长类、艺术特长类的相应要求;综合素质P等以上(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不限A的个数),并符合体育特长类的要求,可以申请相应特长类的免笔试资格。
经学校专家组审核,以下同学符合特长类的免笔试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3月17日—3月25日)。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特长类考生须在公示期结束后,参加学校组织的特长生测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招生办反映,联系电话:0571-86915007。